市市場監管局公布兩例知識產權侵權典型案例
(記者 李嚴)日前,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我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獲國家認可,形成“淮南經驗”。在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該局公布兩例典型案例以案釋法。
案例1: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茶行銷售侵犯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侵權案
2024年 9月19日,壽縣劉崗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檢查壽縣劉崗鎮某茶行,發現店內南邊貨架有兩個標注“六安瓜片”字樣的茶葉包裝禮盒,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與授權材料。執法人員當場扣押禮盒并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稱禮盒于 2022 年 9 月從合肥供貨商購進,均未銷售,貨值120元。“六安瓜片”是六安市裕安區茶葉產業協會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9月20日,壽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權利人鑒別。9月30日,該協會復函表明未授權當事人使用該商標及生產、銷售相關產品,當事人行為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依據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壽縣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2 個侵權禮盒、罰款500元的處罰。
案例2:謝家集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任某某涉嫌生產銷售侵犯“旺旺”商標案
2024年6月20日,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檢查崔某軍位于謝家集區的超市,在北側倉庫發現37箱(每箱6袋)零4袋標稱旺旺牌雪餅。經鑒定,崔某軍所售“旺旺”雪餅和仙貝非宜蘭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或委托生產,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查實崔某軍經陳某前介紹,從任某某處微信購進侵權產品,銷售到淮南各零售店鋪,違法經營額10萬余元。任某某、黃某東生產銷售侵權食品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未經許可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涉案數額巨大,涉嫌犯罪。市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雙方成立聯合專案組查辦。公安機關對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涉案貨值560余萬元,搗毀4處生產銷售窩點,扣押涉案物資10萬余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