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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文體新聞 > 壽州知州林洙喋血州衙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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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州知州林洙喋血州衙始末
【字體: 】 發布時間:2022/8/12 10:49:44   【打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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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1057)六月六日天貺節的前夜,異常悶熱。

淮河靜臥在壽州城下,風平浪靜。知州林洙因“少服苣勝”、晚年躁熱,露臥于州衙庭院納涼,偏偏遭遇“月夜風高”般的驚心動魄。

“來人呀!快來!”林洙的呼叫急促,驚恐。

值守的衙役聞訊趕到時,林洙因受連續擊打,頭臉血肉模糊,僅剩一口氣在。沒多久,一命嗚呼。

兇手被抓個現行,是個制造戰鼓、號角的兵匠。深夜潛入州衙偷盜,被林洙發現,索性殺之。

知州在州衙被殺,壽州通判王克臣不得不報。這個案件被傳得神乎邪乎,甚至發生靈魂附體“指點迷津”,想必其中暗藏玄機。據宋代龐元英《文昌雜錄》載,“工部王侍郎言,昔年通判壽州,知州、光祿卿林洙因鼓角匠入州衙為盜被傷而卒。后一日,其家女仆附語云,召簽判呂水部,既去。云某不幸且死,敢以后事為托,某之死,非此兵之過,宜問有公案五道,要其照驗。呂因問大卿附語使某何以為信?乃曰:但看架上衣可知非妄。家人遽往視之,見一淺色汗衫,素未經著,血痕滿襟。又曰:此非血,某之淚爾。家人以錢送佛寺,撞鐘至五更,鐘竟不鳴,又何怪也。前此太白近月,太史言南方主將不利,未幾,洙死焉。”當時林洙的職務是光祿卿、知壽州。光祿卿,北宋初為三品寄祿官。

“王侍郎”,指王克臣,字子難,王審琦之曾孫,王承衍四子王世融之子,宋神宗朝拜為“工部侍郎”,《蘇東坡全集·卷一百六·外制制敕六十七》有《王克臣可工部侍郎依前龍圖閣直學士敕》,對克臣的評價頗高。《宋史·王審琦傳》后附有其傳。克臣任壽州通判,壽州是其曾祖審琦、叔祖承衎先后為官、逝世之地,而今克臣又來此地。六月六“天貺節”的前夜,“鼓角”卒忽然闖入州衙,刺殺本州軍將。軍將在擒獲打更軍卒之后,仍命令屬下披甲執刀站在辦公大廳,大小官吏驚嚇不已,直眼看著不敢出聲。克臣徐徐說:“這不過是打更的想偷東西。”命令軍士立即回駐地,并告誡打更的軍卒不得胡亂攀引別人。天亮,如常舉行天貺節活動。《宋史》本傳上說,“是日天貺節,率掾屬朝謁如常儀,人賴以安,猶坐貶監潭州稅。”比對《文昌雜錄》,文中“郡將”應為“郡守”,即林洙,因同為“鼓角”軍人作案于夜間及時任通判的被貶,后任“工部侍郎”的履歷、姓氏相同,當不是巧合。

鼓角匠的動機,把行兇說成像夜游。宋代魏泰在《東軒筆記》中這樣描述事發情形,“林洙少服苣勝,晚年發熱多煩躁,知壽州日,夏夜露臥于堂下,為鼓角匠以鐵連 擊殺之。洎擒鼓角匠問所以殺守之情。曰:我何情?但中夕睡中,及大醉,若有人引。見故榜上鐵連 ,遂攜之以行,自譙樓至使宅堂前,蓋甚遠,而諸門 鑰如故,莫知何以至也。”江休復《雜志》云:送兵下獄,詰問,了不自知。鼓角匠是軍匠的一種。鼓角即戰鼓和號角,用來發號軍令和警報之用。宋代仇遠《鼓角》詩云:“五更相次曉,一曲有余清。忽醒山林夢,遙聞鼓角聲。背風還迤邐,帶月最分明。莫作邊城看,長淮久息兵。”鼓角匠行兇殺知州,當屬罕見之警醒。

通判的說辭,兇手的口供,疑點重重。魏泰《東軒筆記》載,宰相富弼以林洙家無“正室”,懷疑系“奸吏共謀殺”。參知政事曾公亮持反對意見,認為“若是謀殺,必持鋒刃”。張唐英《仁宗君臣政要》云:“上見奏報,警曰:二千石之貴,而一兵殺之,足知其不能防,閑。遂令根究,仍原恤其家。自通判以下,皆被降黜。”

事發時間,《續資治通鑒長編》失載,《宋史·王審琦傳》附王克臣傳記有“是日天貺節”,沒說年份。惟《東軒筆記》記有時任宰相富弼、參知政事曾公亮對案情的辯論。《宋宰輔編年錄》載,至和二年(1055)六月,文彥博、富弼并相;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曾公亮參知政事;嘉祐三年(1058)六月,富弼、韓琦并相,給事中、參知政事曾公亮加禮部侍郎、樞密使。《續資治通鑒長編》嘉祐三年二月丁卯條載有“故司農卿林洙”之事。以此為節點,佐證“夏夜”,可推知事發于嘉祐二年六月六日天貺節的前夜。

林洙的仕途,不知起于何時。《江西通志》說林洙以駕部郎中的身份知筠州、撫州。《浙江通志》說林洙景祐三年(1036)任婺州知州時,重建元暢樓,“改為星君樓之玉皇閣,移其匾于八詠門城樓上。”至和元年(1054)九月至次年八月,劉敞在任右正言、知制誥期間撰有《將作監林洙可司農卿》一文,其文云:“自周以來,稷為大官,今吾非廢稷不務也,而官益輕,豈居其職者未能勉乎?具官林洙,資稟通裕,臨履修潔,擢正卿位,尚宜其事。昔乃先正,實領大農之任,以迪文考。今年谷未充,邊人望哺,爾其勤身敏行,無忝名實,于以勸穡劭民,庶有賴焉。濟爾世美,不其多乎!”

林洙,經課考,選任司農卿。考課院,掌磨勘幕職、州縣官功過,引對黜陟,一般十月份開始課考,如《皇宋十朝綱要》“淳化三年十月壬午”條載,“命戶部侍郎王沔等磨勘京朝幕職州縣官及班行”。任命書中說“今年谷未充”,即糧食不充裕,系谷物歸倉后的總體研判。結合課考和劉敞知制誥撰文的時限推斷,任命林洙為司農卿,當在至和元年底。司農卿,北宋前期京朝官本階官,轉少府監,帶館職轉光祿卿。林洙到壽州的職務,正如《文昌雜錄》所載為“知州、光祿卿”。

林洙被殺,《續資治通鑒長編》稱其為“故司農卿”,想必因疏于管理,也官降一級。好在有皇親這層關系,嘉祐三年二月丁卯,宋仁宗任命“故司農卿林洙之孫”林詵為試將作監主簿,權為體恤。

林洙昔日的助手壽州通判王克臣,經降級處理,再升至“工部王侍郎”,在《文昌雜錄》中講述那場血案,歷歷在目。《宋仁宗實錄》說林洙“苛急”,算是對其被殺的另一番解讀。(孫友虎)

(責編:湯寧  初審:孫繼奎  終審:沈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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