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的一個鄉村夜晚,還是點煤油燈的時代,七歲的我和村子里的一幫小伙伴在月光下玩捉迷藏的游戲。我躲了很久,也不見有人來找,就自己從暗處跑出來了。四下里一看,大伙兒都走了,天上一輪皎皎明月,地上,只剩下我獨自一人。我沒有害怕,也沒有趕快回家,而是抬頭盯著月亮看了好久,還情不自禁地背誦了剛學會的古詩。
這是我第一次對著景物抒情,也是我能夠回憶到的,最早可以跟文學扯上那么一丁點兒邊的童年記憶。
1997年,讀初三的我,是班里的學霸。面對枯燥乏味的數理化習題和眾多的英語單詞,學有余力的我,開始擺弄文字。那時候,學校為每人訂了一本《初中生必讀》雜志。它的首頁為清新秀麗的卷首語,尾頁是學生寫的詩歌,皆優美雋永給人啟迪。那時候學校沒有圖書館,平時也見不到什么文學讀物,這本小小的學生雜志,可是說是我最初的文學啟蒙老師,直到一年以后,我終于在它上面發表了處女作——一篇簡短的類似散文詩的卷首語。
時光如箭矢,一往無前。這些年,沉浸在生活的海洋里,整日為生存奔波,有時候會忘了自己的年齡。某一日,對著鏡子,發現對面的人兒早已陌生。當初那個青澀瘦削的少年,已然成為臃腫油膩的大叔。所幸,忙忙碌碌之中,一任人世滄桑,卻始終有文字相伴。那些一枚枚溫熱的文字,像一個個跳動的精靈,從歲月的深處走來,可以取暖,亦可以療傷。
不能免俗,我也要出書了。
說出這句話,我的內心是復雜而認真的。曾經寫過一篇《不敢出書》,大意是說怕自己不優秀的孩子惹人笑話。然而回頭想想,父母并不會嫌孩子丑,丑孩子也終究是要見人的。馬爾克斯在談到創作《百年孤獨》時說:“我要為我童年時代所經受的全部體驗,尋找一個完美無缺的文學歸宿。”好吧,之于我,也要為散落在各地報刊的孩子們,找到一個能彼此取暖的家。這些文字,多為千字文,刊發在報紙居多,盡管簡短淺顯缺乏深度,卻終究還是自己的孩子,難免敝帚自珍偏愛袒護。
書名當是《相遇少年時》,之所以想用這個名字,乃是覺得,它很好地契合了我與文學結緣的那些青蔥歲月。相遇,在少年時;相守,就是一生。
文字,永遠不會拋棄我,我也不會遠離文字。(馬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