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鈞)考試過程中,考試工作人員如發現考生出現身體狀況異常,咋辦?對此,我市相關部門已經有了處置辦法。那就是由考點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由樓層巡考員報請考點防疫組專業人員測量體溫,如果低于37.3度,由監考教師告知考生體溫,并安慰考生繼續考試。如果高于37.3度,由考點專職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組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兩名疫情防控組的專業人員帶領考生(保持2米)進入備用隔離考場(考生自帶試卷、答題卡和考試用具)繼續考試,考點備用隔離考場的監考教師要做好個人防護承擔監考工作。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本考點備用隔離考場時耽誤的時間報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批準予以補齊。科目考試結束后,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