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管部門督促下,東苑小區內一違建
被當事人自行拆除
近日,田家庵區東苑小區內一搭建房屋被順利拆除,與此同時,毀綠建設的停車場也被城管部門拆除與恢復。據悉,此次拆違現場城管局沒有出動大型機械作業車輛,只有幾名執法人員進行督促,由當事人自行拆除。而這種拆違方式,正是田家庵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貫徹強制拆除與勸導自行拆除相結合的拆違工作思路后的又一成功實踐。
據了解,東苑小區內的這一違法建設為磚混結構的經營用房,于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又把周邊綠地進行破壞,改建成停車場。違建當事人在未取得任何規劃許可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進行搭建,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針對這一情況,田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公園中隊找到當事人,做其思想工作,要求自行拆除。一開始當事人抵觸情緒很大,但公園中隊執法人員先后10多次上門宣傳政策,并講解法律法規,明確告知當事人違法建筑不受法律法規保護。經過執法人員“潤物細無聲”般的說服教育,違建當事人終于愿意自行拆除其違法建筑。
從5月初開始,該當事人陸陸續續對搭建的違法構筑物進行了自行拆除,截至14日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積200多平方米,恢復綠地約400平方米。據悉,這種和諧的“勸拆”方式不但節省拆違所耗費的人力、物力,也為城管執法人員和執法相對人之間營造了良好和諧的社會關系。
圖:當事人在城管部門督促下自行拆除違法建筑(記者 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