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寶
9月2日,淮南市文明委召開第三屆道德模范表彰暨爭創省文明城市動員大會,有14家單位缺席會議。隨后,該市爭創省級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編發簡報,通報了缺席單位,并“罰”每家單位主要領導帶隊,在限定日期內至少一次到街頭(社區)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等。
無故曠會,理應受罰。過去我們常用的處罰手段,無非是通報批評、寫檢查、交罰金等等,不痛不癢,不能警醒當事單位和當事人。而罰缺會單位主要領導帶隊上街頭、進社區當志愿者做義工,則很有意義,創意不錯。
一方面,他們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志愿者,是被“罰”出來的,因此,多少心里還是有些不得勁。這種警示教育,既有即期效果而且不易忘懷。另一方面,黨政機關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同志到街頭社區開展志愿者活動,為群眾服務,能幫助他們增強群眾觀念,強化恪守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從而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凡事都得講實效,處罰也不例外。淮南市這種處罰方式一舉多得,值得贊一下。
http://www.hnxc.gov.cn/cms/article.php?action=show&id=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