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市中級人民法院優秀法官張晨
七月流火,赤日炎炎。
記者來到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推開法官張晨辦公室的門,映入眼簾的卻是滿地的建設工程圖紙,他蹲在地上,反復查看比對材料,若有所思。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張晨積極投身到“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去。“他總是這樣,一旦工作起來,滿腦子里都是卷宗。”市中院三支部負責人告訴記者。
無志者常立志,有志者立長志。走進法院工作16年,從事民事審判業務整整10年,成為一名“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張晨說到做到。從2012年起,他先后獲得“全省法院辦案能手”“全市法院系統辦案標兵”“全市法院系統先進個人”等大小十數項榮譽。張晨法官是中院法官團隊中的代表之一,他秉承黨員初心一路走來,心有所向,素履之往,櫛風沐雨,且行且歌。
把司法為民寫得端端正正
“張晨是一個認真到較真的人,他較真的是案件和時間,他較真的對象是他自己。”張晨的法官助理李長梅說。
張晨主審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原告購買被告開發的商鋪,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同時簽訂了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和回購協議,約定所購房屋由開發商包租且前三年租金直接抵扣購房款,又約定五年后,原告可以選擇要求被告按原購房款的125%回購房屋。現購房滿五年,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回購協議,支付購房款。張晨接到案件后,通過詢問當事人和內網系統關聯案件檢索,作出判決,開發商限期支付房款,原告在被告支付購房款后才定期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以此一并解決了物權變動問題,充分考慮到了購房者的合法利益。
“當時原告律師很激動,說張法官真是耐心細致,心系百姓,比我們代理律師考慮得還周到。”李長梅說:“張晨經常說,面對集團訴訟,老百姓往往是弱勢一方,法官為他們主持公道,才能把司法為民寫得端端正正。”
充滿溫情的判決文書
夏藝桐是民一庭的書記員,一幕庭審后的場景讓她記憶猶新。“當時我和張法官一起去接受當事人贈送錦旗,這在我們庭是常有的事。讓我動容的是,老人眼中含著淚水,心情很激動,膝蓋彎了一下想用更感激的方式表達謝意,張法官趕緊上前扶住了她。”
案件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原告是一位耄耋老人,女婿謊稱購買車輛以此為由向老人借款,到期后老人催要無果,萬般無奈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老人僅提供了一些基礎證據,若機械運用證據規則,則原告所舉證據不足以認定借貸關系成立。張晨作為審判長,在合議庭評議時,對比分析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陳述,通過嚴密的邏輯分析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理,認為原告證據與被告抗辯相比,具有較強的證據優勢,最終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接受錦旗時,張晨攙著老人說道:“老人家,人生難免有坎,這道坎過去了,人生會越來越好。”
堅守法律人的正義愿景
“我最佩服張法官的是,他對心中理想的孜孜追求,他也用他的行動感染著我們每一個人。”民一庭干警李時雪說起了一次他和張晨的溝通交流。
“當時我剛到民一庭工作半年,繁重的工作,微薄的薪水時常讓我捉襟見肘,同學中有人干著比我更輕松的工作卻得到更高的收入,這種落差感讓退縮這個念頭在我腦海中不斷盤旋。”李時雪回憶道,“此時張法官可能感受到了我的不適應,在一次庭審結束后和我坦誠布公進行了交流。”
張晨說:“我也曾經經歷過現實和理想落差,但我打心里喜歡法官這個行業。這些年一直堅持下來,法治環境越來越好了,感覺到自己也有一份功勞。和各行各業當事人接觸得更多了,受過委屈但更多得到了尊重,對這份職業也更加熱愛了,理想與熱愛疊加,也就沒有什么理由退縮了。法官這個職業閃爍著理想主義的光芒,在這個位置,我們和更多的人共情,和偉大時代共振,憑著自己的智慧傳遞出司法熱度和人性關懷,這就是我們堅守的意義。”(通訊員 石興輝 記者 劉銀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