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鏟除壽縣管宇惡勢力團伙
近年來,在我市壽縣盤踞著一個以管宇為首,以宗親、朋友為紐帶,稱霸、壟斷當地非法采砂市場的惡勢力團伙。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雷霆萬鈞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我市政法部門循跡追蹤、深挖徹查,成功將該犯罪團伙連根拔起,一網打盡。
據了解,自2013年起,該團伙通過實施敲詐勒索非法采砂船船主、聚眾斗毆打擊柴油銷售市場競爭對手、非法拘禁他人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管宇為首,多人參加的惡勢力團伙,大量謀取非法利益。2015年,管宇為鞏固強勢地位,壟斷淮河方圩段的非法采砂市場,在處于緩刑考驗期的情況下仍不思悔改,聯合在壽縣澗溝鎮長期經營碼頭、非法采砂的李某某、沈某某組織成立非法“采砂協會”,控制當地砂石資源,并逐步吸納方某某等人加入,形成一個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通過強行向非法采砂船船主收取管理費及有組織地盜采河砂資源獲取經濟利益,用于購買作案工具、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等,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管宇等人依托該組織,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采砂船船主、盜采河砂、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欺壓當地非法采砂船船主、打擊競爭對手,在當地非法采砂行業稱霸一方,形成壟斷。更為囂張的是,管宇一伙人無視政府權威,在執法部門對非法采砂行為進行管理時,公然侮辱、威脅國家工作人員,在淮河壽縣方圩田崗段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8年12月26日,壽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管宇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伙同他人持械斗毆;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惡劣;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實施毆打行為;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其行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礦罪。團伙其余成員分別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管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人民幣12.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四年不等。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訴。2019年3月5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個稱霸一方、猖獗多日的犯罪團伙,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記者 陳崇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