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我市建設部門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
市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建設部門此次改革內容包括: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要求,對政府和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實施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等全過程審批改革,開展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全流程規范化和標準化再造。
市城鄉建設局表示,將從轉變管理方式、規范審批事項、合并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等十個方面推行各項改革措施。今年5月底前,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如取消施工(包括專業分包合同、勞動分包合同)、監理、勘察、設計合同備案;取消人防設計審查批準,人防設計數據由圖審機構直接提供給人防部門;取消使用已批準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用地預審;全部使用非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等。按照改革要求,6月底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力爭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非工業類建設項目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建設項目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年底,實現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省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
據介紹,我市在統一審批管理體系方面實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盡可能為申請人提供方便、高效服務。 (記者 張鵬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