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調頭、闖紅燈、在機動車道行駛、加裝晴雨傘、反穿衣服駕駛……
騎電動自行車 咱不任性好嗎
近幾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綠色環保、經濟便捷的鮮明特色,受到廣大消費者的歡迎。目前,在我市使用的電動自行車量大面廣,不少市民把電動車當做代步工具。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不少市民在騎行中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肆意出現調頭、闖紅燈、在機動車道行駛、加裝晴雨傘、反穿衣服駕駛等不文明或不安全駕駛行為,也使得因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如何才能安全出行呢?車主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為此,12月17日,記者走訪田家庵交警一大隊,請專業人士進行解答。
鏡頭一:電動自行車肆意調頭或變換車道
今年10月12日上午9時20分,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朝陽路機動車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朝陽路濟民醫院西50米處時突然向左變道,與由西向東直行楊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致段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過交警認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段某承擔主要責任,楊某承擔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正是由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段某的突然變道的行為,讓小型客車駕駛人楊某來不及避讓,才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通過設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如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市民在騎自行車時,都知道轉彎前要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而電動自行車因速度較快,轉彎前就更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或者進行必要的觀察,更不得突然猛拐。現在有不少電動車駕駛人在轉彎前沒有任何表示,就突然轉彎,這很容易導致與其它機動車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鏡頭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
今年9月19日下午5時25分,尹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國慶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人民路與國慶路交叉口北路口時,擅自闖紅燈橫過道路,與馬某駕駛的由北向東行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致尹某受傷,電動車受損。經交警勘查后認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電動車駕駛人尹某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馬某無責任。
交警表示,在此次事故中,如果尹某不闖紅燈,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橫過道路時下車推行,事故就可以避免。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使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使,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鏡頭三: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
在很多街頭道口,不少市民為了自己出行方便,逆向行駛,給他人出行帶來不便。今年12月初,市民楊先生帶著一家人去逛街,行進至商貿步行街時,一輛電動車逆向行駛,從他們身邊疾馳而過,差點就將楊先生的孩子撞倒。楊先生質問其不遵守交通法規,而對方卻滿不在乎,指責楊先生看管不利,雙方僵持了十來分鐘,最后被路人勸解才算了結。
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不得逆向行駛。由于電動自行車機動性較強,因而在行駛中的隨意性就比較大。有些人為了圖省事,經常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有些膽大的還敢在機動車道逆向行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在這種情況下,市民應當盡量避免逆向行駛,不要圖省事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鏡頭四:電動自行車機動車道上飆速度
在日常生活中,電動自行車走上機動車道的例子不在少數,陳女士便遇到過驚魂的一幕。今年12月8日,家住華聲苑社區的陳女士要到朝陽醫院看望親屬,為了免去等車的麻煩,她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著朝陽路騎行。為了趕時間避開非機動車道上的行人,陳女士選擇了走機動車道,可就在她拐入機動車道的一瞬間,一輛為了攬客的出租車徑直沖向了她。雖然出租車也做出了及時避讓,但最后陳女士的手還是被出租車的后視鏡重重地蹭了一下。事后,陳女士依然驚魂不定,她表示為了圖省事,差點讓自己出意外,自己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要各行其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的一種類型,應當遵守上述規定。但在現實中,交警發現大多數電動自行車都喜歡在機動車道行駛。在機動車道行駛看似非常便捷,但這其中蘊藏著極大的危險,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有些人在機動車道內隨意變更車道;突然橫穿、斜穿道路,這些交通違法行為也是電動自行車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醒:文明出行安全駕駛靠大家
電動車數量龐大,面對電動車種種違章行為,交警表示執法有難度。目前,我市尚未出臺專門的電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車監管暫處“盲區”。加之駕駛電動車無需進行學習考證,電動車也不用登記、上牌便可直接上路行駛,因此部分電動車駕駛員缺乏交通安全意識,隨意帶人、隨意騎行等現象普遍存在。市交警部門表示,對非機動車的懲治手段尚單一,懲治力度不足。而電動車購買的隨意性和購買市民的年齡層次、受教育水平的差異性,導致電動車駕駛人群體普遍對相關常識及交通法規缺乏了解,駕駛人安全出行意識薄弱,事故率高。如何解決電動車行駛對交通文明造成的矛盾和困擾,提高市民道路安全意識和交通道德素質,出臺相關規定、從嚴懲治電動車違章現象刻不容緩。
田家庵交警一大隊民警告訴記者,電動自行車環保、輕便、高效也深受市民青睞。在日常生活中,只要市民安全駕駛,文明出行,不任性駕駛,各行其道,就能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對電動車進行有效管理,首先要從源頭進行監管,比如登記上牌、購買車險等,同時廣大電動車車主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交警還特別強調,夜晚和惡劣天氣特別要提高警惕。首先,應減速慢行。如果速度過快,遇見突發情況,將難以應對。其次,橫過道路、轉彎及變更車道時,應做好觀察,加強安全防范。
圖:市民不顧紅燈,騎電動自行車在車流滾滾中穿行
(記者 李鈞 李舒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