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權威媒體報道:2011年,全國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萬多起,造成6萬多人死亡;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
車禍猛于虎,逝去的鮮活生命讓人痛心、讓人惋惜。另據交警部門統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大約40%是因為超速行駛造成的,超速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殺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明確規定:“車輛行經人行道時應該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與此同時,許多省市也頒布實施了“限速令”,對超速車輛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然而,這一“車讓行人”的“法律規定”和“減速慢行”的“限速令”,往往被一些司機拋在腦后,超速行駛、車與人搶道的現象時常發生,甚至在斑馬線上,有些車輛仍橫沖直撞、呼嘯而過。
珍愛生命、減速慢行;生命至上,車讓行人。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具有禮讓的傳統,大至堯舜禪讓,小至孔融讓梨。而目前我國已經從“自行車王國”跨進“汽車王國”,在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汽車時代,為了實現人與車的和諧共處,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車讓人”應該是每一個司機的自覺行為。愿“車讓人”的良好交通風氣早日在“五彩淮南”生根發芽,成為交通文明、出行安全的宜居之城!
(翟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