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寓于情,情融于法。6月初,淮南市八公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們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的過程中,發現這一家庭的女兒即將參加高考,為使其學習情緒免受父母離異的打擊,經過多方調解,法官們在審理期限內將案件裁定為中止審理,盡顯人文精神。
今年3、4月間,現年47歲的秦芳(化名)以與丈夫吳偉(化名)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為由,再次向淮南市八公山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承辦案件的法官雖然苦心調解,二人仍然堅決離婚。經過認真審查,法官認為二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繼續一起生活,符合離婚條件。
雖然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已達成協議,但離婚雙方對于女兒吳麗麗(化名)的撫養權仍爭執不休。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官應當先聽取女兒吳麗麗本人的意見再綜合全案做出裁判。細心的法官在查閱吳麗麗的相關信息時留意到她現為某中學高三學生,即將參加高考的她對父母作出的離婚決定尚蒙在鼓里。
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法官深知,父母離婚對孩子來說是種巨大的打擊,許多活潑可愛的孩子也會因此而變得冷漠消沉。本案中的吳麗麗正值參加高考之際,若將父母離婚的消息貿然告訴她,無疑會影響到她考試的心態甚至是今后的學業。經與秦芳夫婦溝通勸說,為使吳麗麗安心備考,法官們經合議,最終決定將此案延期開庭,待高考結束后再開庭審理。
(記者 張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