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男子酒后駕車“栽”到了小學生手里。
現年10歲的張同學是謝家集區某小學的學生,也是謝家集區“小交警”中的一名成員。1月1日,學校放假,張同學和父母一起高高興興地來到田家庵區龍湖公園游玩,中午返回后在謝家集區謝三路旁的一家酒店就餐。吃飯間,張同學看到該酒店老板王某在熱情招待客人的同時,還與熟悉的客人對飲幾杯。13時30分,張同學與家人吃完飯離開酒店時,突然發現王某打開了停在酒店門前的車牌號為皖D——09XXX轎車的車門。張同學立即撥通了謝家集交警大隊交警的手機號碼。正在巡邏執勤的交警聞訊,快速趕到王某駕車必經的道路,張“網”以待。13時45分,王某駕車經過蔡新路時,被交警攔查,經過酒精測試儀器對其測試后,發現王某身體內的酒精含量達到48MG/100ML,屬飲酒后駕車。交警根據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暫扣駕駛證3個月,并處300元罰款的處罰。
事后,王某感慨道:“交警查酒后駕車,怎那么的準!”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