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制度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記者5月31日從淮南市民政局獲悉,淮南市今年將拉開農村重點保障家庭與一般保障家庭之間的低保保障標準,進一步提高全市農村低保的補助水平,達到實際意義上的保障。
根據省級會議和文件精神,淮南市民政局近期會同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信訪局、市審計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淮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嚴格民主評議制度、嚴格三榜公示制度、嚴格入戶調查制度等七個方面對進一步規范淮南市農村低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據淮南市民政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淮南市目前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為1080元,2009年,淮南市農村低保標準將維持不變,但在不變的基礎上,淮南市將主要采取“分類施保、突出重點”的做法,拉開重點保障家庭與一般保障家庭之間的差距,并做到應保盡保。這也是《通知》中較為重要的一項規定。
具體地說,未滿16周歲的孤兒和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且扶養義務人又無扶養能力的未成年人,將按年保障標準進行全額保障;重病人員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員中有因患重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將按不低于年保障標準的70%給予保障;重殘人員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員中有喪失勞動能力的各類殘疾人的貧困家庭,將按不低于年保障標準的60%給予保障;重點優撫對象家庭、單親家庭、教育負擔重家庭、計生家庭及因災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將按不低于年保障標準的40%給予保障。
(記者 張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