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38家旅行社同全國70余家地接社簽訂旅游委托合同
在報團旅游時,您是否因地接社服務質量差而感覺上當受騙?今后,如果您再遇到類似情況,便可向旅游部門進行投訴。5月17日上午,應淮南市旅游局和淮南市旅游協會邀請,來自全國各地的70余家地接社和淮南的38家旅行社齊聚淮南,雙方共同簽訂了旨在貫徹新《旅行社條例》、維護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權益的“旅游委托接待合同”。據悉,這也是安徽省首個地市組織組團社和地接社簽訂委托接待合同。
淮南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組團社(招徠、組織旅游者參加旅行團,與其簽訂旅游合同并提供相關旅游服務的旅行社)將接待旅游者的業務委托給地接社(接受組團社委托,在旅游目的地向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的旅行社),是旅行社行業的普遍做法。但是很多旅游者是基于對組團社的了解和信任而參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的,一般不希望組團社把接待服務委托給他們不了解、不信任的旅行社。同時,過去也有旅游者反映,一些旅行社為了節約委托費用而把接待業務委托給沒有相應接待條件的地接社,致使旅游者不能享受到約定水平的接待服務。
針對上述問題,淮南市旅游局和淮南市旅游協會根據國家新修訂的《旅行社條例》,起草并最后確定了“旅游委托接待合同”的內容。淮南市旅游局和淮南市旅游協會要求,今后,淮南各組團社在進行委托時,必須首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在此基礎上,再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并與地接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簽訂委托合同,明確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委托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將受到相應處罰。
當天的簽訂會上,淮南市38家旅行社與來淮的70余家地接社均簽訂了委托合同,今后,淮南市各家組團社在征得旅游者同意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自己需要,將旅游業務委托給這70余家地接社的任何一家,雙方將同時遵守約定的權利、義務。記者注意到,雙方簽訂的“旅游委托接待合同”中,包含了“地接社導游的禁止行為”、“地接社向組團社提供的報價單中應確定的項目”等內容,十分具體和明確。來自海南的一家旅行社負責人對記者說:“今天我們齊聚在此簽訂委托合同,有一個共同的愿望,就是把旅游市場做得更加健康規范,在新條例的指引下,我們將共同期待旅游業的美好明天!
(記者 張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