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良濤)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曹庵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車輛租賃引發的糾紛案,承辦法官通過耐心釋法明理,促使雙方達成和解,順利完成了涉案車輛的交接,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事心雙解”,贏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贊譽。
原告姚某是某出租車的所有人,因家中有事,將車輛租賃給被告陳某使用,雙方簽訂了為期5年的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后,雙方因租金減免問題協商未果,姚某將陳某訴至法院。經過曹庵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依法作出判決,雙方均未上訴。然而,判決生效后,陳某以人在外地為由,遲遲未按判決交付車輛。無奈之下,姚某撥通了法官的電話,希望能幫他協調解決。
本著“案結事了”的理念,法官聯系陳某,耐心釋法明理,經過一番勸說,陳某最終同意由家人配合完成車輛交接。
在法官的協調下,姚某現場驗車并辦理了交付手續。交接完成后,姚某激動地握住法官的手連聲道謝。近年來,曹庵法庭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將群眾利益放在首位,通過審執一體發力,切實做到法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不斷提升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