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許變)車輛停放,禍從天降。近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了解到,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建筑物脫落的玻璃砸壞車輛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2021年9月4日,原告趙奇(化名)將私家車停放在被告某公司管理的地面停車場北側附近。次日,原告取車時發現車輛毀損,禍因是該停車場北側上方玻璃幕墻墜落,導致原告及其他停放車輛受損,趙奇遂立即報警。根據警方的出警記錄及車輛的損毀程度,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其維修車輛的各項財產損失共計11036.48元,在多次找被告公司協商無果后將其訴至法院。
而被告則表示,原告停車當天,停車場所在小區物業辦早已通知各位業主當日18點左右本市有雷雨大風,請大家注意行人和車輛安全,小區附近也張貼了“注意高空墜物”及“此處禁止停車”的提醒,被告公司認為自己已盡到提醒義務,但原告仍然在該位置停車,存在主觀上的過錯。且被告認為,由于當天暴風驟雨使樓上墻坯脫落,導致停車場內數輛車受損(包括原告車輛),極端天氣屬于不可抗力,不應承擔責任,且警方進行現場查看后出具的車牌號、車輛損傷程度圖片并無原告的車輛,所以原告車輛當時的損傷程度并沒有證據能夠證明。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擺事實,釋法理,與雙方溝通做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因賠償金額分歧較大,導致調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秉承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悉心、耐心做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8000元車輛維修款,雙方因本案產生的糾紛一次性了結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