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媛媛)“法官好,我今天打電話是想對田家庵區法院工作人員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幫助我們購房業主積極維權,解決了車位難題,切實做到了司法為民。”6月5日上午,田家庵區法院泉山法庭接到的第一個工作電話,就是業主對法院工作的認可,激勵法院干警繼續提升司法服務。
事情追溯至三年前,李某一家看中淮南一處房產,并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清購房全款一百余萬。合同中明確寫明房子所在樓棟總層高并載明存在地下負一層。交房后,李某一家驚訝地發現所購房產竟然沒有地下負一層,業主認為小高層沒有地下車庫對于生活品質影響較大,同時也影響房屋市場價格。交房后,業主第一時間找到開發商協商后續事宜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處理,便一紙訴狀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認為其出賣與合同約定嚴重不符的房屋,構成違約,希望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
受理案件后,田家庵區法院法官分別聯系業主與開發商到法庭,了解購房細節,審查涉案合同,開展調解工作。原、被告雙方對沒有地下車庫是否影響合同根本目的,是否構成根本違約問題各執一詞。了解到業主的實際車位需求與家庭情況,法官秉持著以人為本的出發點,從利于當事人雙方的角度開展調解工作,傾聽當事人意見,一方面安撫業主焦躁情緒,并從法律層面分析根本違約的定義標準,另一方面從誠信與合同角度深入為開發商釋法析理,分析法律責任。經過幾輪調解,最終開發商考慮該戶業主實際情況,接受調解,主動為業主辦理退房手續,退還購房款。自此,一起因車位引發的購房糾紛圓滿化解。
本案的成功調解,既保障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又實質性地解決了企業后續矛盾糾紛,充分體現了法院秉持“人本、文明、規范”的司法理念。接下來,田家庵區法院將不斷延伸司法服務職能觸角,為群眾辦實事,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努力把各類矛盾化解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