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楊雪 桂權)“法官,真是太感謝你了,幫我要回款項,讓我和工友們今年過個好年!”今年春節前,農民工田某和工友終于領到了被拖欠了許久的工程款。
2017年,田某和幾位工友承建了被執行人楊某承包的兩棟樓的主樓二次結構工程和地下車庫工程,工程驗收交付后,被執行人楊某并未支付全部款項,田某多次催要無果后起訴至田家庵區法院。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楊某需一次性向田某支付工程款118740元,但調解協議生效后,楊某并未按照調解書的規定如期支付。春節前,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承辦法官深知農民工工資問題,關系到農民工及其背后家庭的切身利益,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干警迅速制定執行方案,將楊某拘傳至法院。
執行干警對楊某進行釋法明理,向其闡明拒不支付農民工薪酬利害關系。最終被執行人楊某主動將118800元現金送來法院,田某也順利拿到款項,案結事了。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為了讓被欠薪的農民工過個溫暖的春節,田家庵區法院把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加大執行力度,高效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涉民生案件權利人盡快實現權利。